还在卖盗版“熊出没”玩具?小心被告上法庭!深圳南山一家玩具行就因售卖印有热门动漫“熊出没”卡通角色和字样的盗版玩具,被拥有著作权的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动漫”)告上法庭。
勾特/漫画
还在卖盗版“熊出没”玩具?小心被告上法庭!深圳南山一家玩具行就因售卖印有热门动漫“熊出没”卡通角色和字样的盗版玩具,被拥有著作权的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动漫”)告上法庭。近日,深圳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玩具行得为其侵权行为承担后果——赔偿华强动漫共计人民币3.5万元。
华强动漫委托
专人市场取证
国产电视动画片《熊出没》《熊出没之环球大冒险》,由深圳华强动漫公司制作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逐渐成为深圳本土的“动漫招牌”,“熊大”“熊二”形象还荣获“中国十大卡通形象”奖。华强动漫公司依法经著作权登记,对美术作品《熊大》《熊二》《光头强》《蹦蹦》《吉吉》《毛毛》《涂涂》等享有著作权。
根据南山区法院一审查明的情况,在2014年12月12日,华强动漫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方某和南山公证处公证员一起来到南山区金雅市场一家玩具行。方某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向该店铺购买了涉嫌侵权“熊出没”系列玩具一批。公证人员对过程进行了监督和取证,购物结束对全部物品进行拍照并封存。
还在卖盗版“熊出没”玩具?小心被告上法庭!深圳南山一家玩具行就因售卖印有热门动漫“熊出没”卡通角色和字样的盗版玩具,被拥有著作权的深圳华强数字动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动漫”)告上法庭。
华强动漫认为,该玩具行售卖的玩具上所印卡通动物、男性人物的整体形象、色彩、结构比例等,均分别与华强动漫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熊大》《熊二》《光头强》《蹦蹦》《吉吉》《毛毛》和《涂涂》一致,将该玩具行及其所在市场的经营管理方一起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万元。
法院判决:
玩具行赔偿3.5万元
南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南山某玩具行销售的涉案商品中,玩具枪外包装上和贴纸上所印的卡通动物、男性人物,其整体形象、色彩、结构比例等,均分别与华强动漫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熊大》《熊二》《光头强》《蹦蹦》《吉吉》《毛毛》和《涂涂》一致;销售的名为“熊来了”的学习机,其整体形象、色彩、结构比例等,均分别与华强动漫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熊大》基本相同,构成对美术作品《熊大》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
玩具行未能说明其所销售的商品具有合法来源,侵犯了华强动漫对涉案作品享有的发行权,应当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
该院遂做出一审判决:玩具行应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华强动漫各项损失合计3.5万元。
一审宣判后,玩具行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深圳中院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吴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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